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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节 屠猴杀手,儿作猴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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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【 1984 年 马来西亚航讯】森美兰州瓜拉庇劳甘榜 达拉旺,有位十九岁青年莫哈末依鲁斯,至今已度过了十六年类似猴子的生活,他对饭菜毫不感兴趣,然而,却不能一天没有香蕉皮吃!他每天的食量是二、三十条香蕉皮,有时候更是一口气便吃了十余条。

  他父亲诺林曾带依鲁斯去看过很多医生,可是,所有的医生都无法找出他的病因。后来,有一名巫医告诉他,这并不是患病,而是因为他打死太多野兽,上天看不过眼,把罪加在依鲁斯身上,以示警告。

  诺林也承认,在依鲁斯未出世之前,他经常射杀动物,尤其是猴子杀得更多。事发当天,他就是带着一只猎获的长尾猴和一梳香蕉回家的,没想到从这一天起,依鲁斯就开始成为一名 “猴人” 。

  由于他经常将衣服撕碎或咬烂,所以家人经常绑住他的双手,可是对于别人及邻居们,他却从来不加以骚扰,一副人不犯己、己不犯人的态度。

  依鲁斯的日常举止都与猴子一样,甚至连叫喊声也酷似猴子。他不喜欢穿衣服,即使是下着大雨的夜晚,他赤裸酣睡到天亮,也不会着凉。正是:


  炖肉煎鲜为解馋,狠杀动物充食餐;
  厨房变成地狱处,砧板竟为屠宰场;
  开膛破腹上刀山,烹炒煎烤诸刑罚;
  生吞活嚼是美餐,哪知动物心不甘;
  魂识寄住你身上,迟早要你把债还;
  善恶到头终有报,病因杀业莫等闲;
  时日不久恶盈满,疾病缠身进医院;
  身痛心苦兼耗财,正是刑罚转报来;
  开刀破腹针刃剪,全是厨宰景再现;
  早知今日受活狱,何必当初嘴太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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