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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节 阻人求生,投猪受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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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杭州城内某绸庄,开设已好几十年。主人年纪已超过知天命1的五十岁,但是却存心不良。

  有一年,该处发生火灾,绸庄也遭波及。庄后有一家贫户,全家三口,以洗衣维持生活,出入必定要经过绸庄的旁边侧门。当火势猛烈蔓延烧到贫家时,贫户一家三口猛敲绸庄的侧门,狂呼: “开门啊,开门啊!” 希望能从侧门逃出火海而保全生命。

  哪里料到绸庄主人为了方便抢救搬运自家货物,派人用力堵住侧门,不准打开。等货搬完,火也熄灭后,贫户全家已葬身火海了。

  过了一年,绸庄主人突然去世。某天晚上,托梦给他的儿子说: “我害死贫户一家的生命,阴曹地府不准我再投生人间,令我投入猪胎,现在已在某处的农家生产了,猪仔共有四只,身上有花斑的就是我了。你可以向那位农民将我买回家养,以免遭到被杀宰割。” 说完就哭了起来。

  他的儿子醒后,觉得梦境逼真,就按照梦中指示的地址去找,果然某处有一家农户有刚生不久的猪仔,有一头有花斑的猪。小猪见到儿子来,竟哀鸣起来,做出乞怜的样子。

  他的儿子就用钱买回家,另外准备了一间房间供它住,并且雇了佣人服侍它。每天帮这只猪沐浴洗澡,用最上等菜供养它,如同供养当年生父一般。他在世时,十分嗜好烟、酒,它的儿子就用烟、酒奉敬它,每一顿饭必喝得面红耳赤。它吸烟时,佣人拿着烟管放进它的口,猪就狂叫地咬进去。

  如此经过了好几年,猪又来托梦给它儿子说: “我生前罪恶滔天,死后既然已投胎畜牲类,如果饮食仍然同活人一样,只有更加加重我的罪愆。以后不要用烟、酒饲我,更不用为我洗澡,仅用饭饲养我就可以了。”

  这件事全城的人没有不知道的。这则消息报道发表在民国十七年 ( 1928 年) 四月初一日《新闻报》的第六张上,由萧山倪2耀楣记录下来。


  编者注:

  1. 知天命:知道并顺应天命。古人用来形容人活到了五十岁。

  2. 倪,读 ní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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