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无名氏 返回目录
本报讯(记者邓婷)本报去年5月23日报道的《禽兽教师被判有期徒刑》又有新进展。由于审理该案件发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,足以加重禽兽教师的量刑,因此超出了基层通州法院的受理范围。记者昨天获悉,该案件已转由市二中院审理。
去年5月22日,通州法院一审对猥亵14名、强奸2名学生的禽兽教师陈有海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。判决生效后,受害人家属不服多次到法院申诉,通州法院受理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,于是对陈有海案件提起再审。再审期间,另有受害人家属提供了新的证据—
——实际强奸了3人而不是一审认定的2人。经查实,事实果真如此,这样陈有海强奸的人数就构成多人,由此相对应的量刑肯定要加重。当基层法院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时,也应当把案件转到中级法院,因为刑诉法规定,中级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、死刑的普通一审刑事案件。
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后,通州法院认为自己不再具备管辖权,于是“禽兽教师奸淫案”转到市二中院审理。据记者了解,在这次公诉机关的指控中,不仅认定陈有海涉嫌强奸3名学生,而且还认定他涉嫌猥亵16名女学生。由此在以前审查的16名学生基础上,又增加了3人。
■ 新闻背景
一审曾认定,陈有海于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间,利用在永顺小学教课的便利,以补课、改错题等理由在学校办公室及该校一平房内对16名学生多次进行猥亵,并对其中2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多次实施奸淫。法院认为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,故从重处罚。《京华时报》(2003年10月15日第A5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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