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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公务员嫖娼后被敲诈94回

作者:无名氏 返回目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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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报网 2003-11-28

贵阳一公务员被诈25万元,无奈报警,卖淫女被抓晨报贵阳专讯一个公务员在录像厅嫖娼后,卖淫女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,以曝光要挟,94次从他手中敲诈了“损失费”近25万元。身心俱疲的他无奈报警。前日,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,批捕了卖淫女。

56岁的老柳是贵阳某单位的干部,2001年4月16日下午3时左右,他从家中出来去菜场,途中被人劝进了一家录像厅,一个年轻女人在他旁边坐下,问他需不需要服务并把他拉到了最后一排,老柳和那女人发生了性关系。事后女人说要200元钱,摸着身上仅有的100元钱,老柳带着女人来到他朋友处,向朋友又借了100元钱,交给自称叫李虹的卖淫女。

李虹的真名叫罗昌明,是一个吸毒人员,性交易一个星期后,她来到老柳的那个朋友处,套取了老柳的身份、办公室和家中电话号码。

得知老柳的真实身份后,罗内心暗喜。当天下午,老柳在办公室接到了罗昌明的电话。见面后,罗昌明明目张胆地威胁“你不给我钱,我就到你家和单位,把你和我发生性关系的事告诉他们。”

老柳后来向公安机关陈述“我怕她去找家人和单位对我造成不良影响,于是就决定拿钱给她。”罗昌明首次敲诈得了7000元。然而仅一个星期后,老柳又接到了罗昌明的索钱电话。

就这样,一直到今年10月26日,在两年多时间内,罗昌明用这种手段,94次对老柳进行敲诈勒索,从老柳处得到近25万元的“损失费”。90多次的敲诈勒索,让老柳家背负了沉重的债务。老柳私下向朋友、亲戚、同事借钱,现在负债20多万元。直到今年10月24日晚上,老柳才将事情经过告诉家里人,次日向警方报案。10月26日,罗昌明又打来电话要钱时被警方抓获。

《贵州都市报》供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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